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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管理
宁德师范学院关于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撤销工作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2/07/27 作者: 文/图 编辑:徐丹丹  校对:  点击数:

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23号)、《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办高〔20225号)等文件的有关要求,结合我校办学定位、发展目标和优势特色,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,决定2022年度申请撤销土木工程(081001)本科专业,如有疑义,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。

公示时间(5天):2022727日—2022731

公示电话:0593-23385360593-2955135(纪委纪检监察室)

 

 

宁德师范学院

202272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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